8月13日起施行 新疆明確職業教育“雙師型”教師認定標準
2024-07-26 19:42:11 來源: 天山網-新疆日報原創
天山網-新疆日報訊(記者趙西婭報道)為加快推進新疆職業教育“雙師型”教師隊伍建設,促進全疆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,日前,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職業教育“雙師型”教師認定實施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出臺,明確了職業教育“雙師型”教師的具體認定標準。
該辦法將職業教育“雙師型”教師設置為初級、中級和高級三個層次,主要適用于全疆職業學校(含職業本科高校)的專業課教師(含實習指導教師),公共課教師、校內其他具有教師資格并實際承擔教學任務的人員,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職教師,以及其他依法開展職業學校教育的機構中具有教師資格的人員,在符合一定條件的前提下可參照實施。
《辦法》提出,校內教師申報各層級“雙師型”教師時,除滿足基本條件,必須同時滿足教育教學、教研科研、專業實踐三個方面的具體條件。以申報高級“雙師型”教師為例,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至少滿足“近五年有六個月以上(可累計計算)企業(或社會)實踐工作經歷”“主持完成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、地方標準或技術規范1項”等8項具體條件中的3項。
對于申報“雙師型”教師的校外兼職教師,除滿足基本條件,須經學校正式聘任(聘期1年及以上),具備相關專業實踐教學能力,實際承擔專業課理論或實踐教學,且年度教學考核和師德師風考核合格。
《辦法》于今年8月13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2022年印發的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職業院?!半p師型”教師認定及管理辦法(試行)》(新教規〔2022〕2號)同時廢止。